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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沃土”激活力 兴山为小企业“铺路”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4日14:07 来源: 湖北日报客户端

“真没想到,现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不仅不需要缴纳各种保证金,项目还未实施就收到了采购人40%的合同预付款。”武汉文理智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邓海峰连连称赞。原来,今年初该公司所中标兴山县某学校实训中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在签订合同时采购单位主动提出实施预付款制度,为企业减本降负。

“加快支付速度帮助我们及时回笼资金,而且预付款比例还从法定的30%提高到40%,有效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邓海峰高兴地说。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兴山县财政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并创新举措,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供应商支付预付款,2024年将预付款比例从30%提高至40%,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同时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环节,优化流程,鼓励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日内完成支付,争取2日完成资金支付,同时建立合同支付延期约束机制,对于违约或延期付款行为,采取工作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对采购人进行约束。

据悉,自2021年实施“政采贷”政策以来,通过银行向中小企业低息融资贷款8867.30万元,仅2023年“政采贷”信用融资达4643.08万元,比2022年同期融资额增长2.86倍,极大的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兴山县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专项清理行动,全力打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府采购环境。

兴山县财政局充分发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释放市场空间,2023年兴山县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金额74724.95万元,占总合同金额的99.34%。(通讯员董辉)


【责任编辑: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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