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梁园)“感谢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及时解决了我们家的困难。”近日,枝江市顾家店镇的小雷终于松了口气。
小雷还在上学,患重病的父亲一人抚养她,家里一时陷入困境。枝江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得知她家的情况后,调整了一家的低保保障水平,两人每个月能获得1600元救助金。同时,按照二类医疗救助对象报销医疗费用,额外还办理了一笔支出型临时救助,小雷本人也可享受教育救助的帮扶,极大缓解了家庭生活压力。
为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宜昌社会救助持续健全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及时将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落实单人保、重点救助、低保渐退等政策,夯实基本生活救助。每月足额保障困难对象救助金,春节期间为困难群众增发春节慰问金,高温雨雪等天气下做好极端天气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灵活开展临时救助。
2023年首次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统一,打破不同区域不同标准的状况;2024年坚持按宜昌区域内最高增速调标,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从800元/人·月调整到88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600元/人·月调整到680元/人·月,为全市推行综合救助奠定基础。
结合社会救助年度核查与日常关爱帮扶,持续开展特困人员、独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全覆盖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采取上门探访、送医陪护、帮办代办、上门打扫清洁等多种形式做实关心关爱服务。
切实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慈善救助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定期开展数据共享,针对不同群体困难情形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