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何骏怡、郑纯全)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推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11月5日,宜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市城管委等80多家单位的90余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场旁听庭审。
本次公开审理的系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案。被诉行政行为是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10月7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卞某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卞某家属不服,向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西陵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卞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卞某家属不服,继续向宜昌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行政诉讼程序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职权、事实、程序、适用法律和合理性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重点突出、秩序井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对被诉行政行为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庭审结束后,随即开展“宜法知行学堂”活动,宜昌中院行政庭副庭长刘乾华围绕工伤认定的条件、工伤保险资格及待遇认定等方面为旁听人员以案普法,并就该案的法律适用、争议分析等进行点评。同时,还通报了全市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不足,并就如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提出了意见建议。
此次活动,是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又一生动案例,起到了良好的教育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沉浸式”观摩庭审,对依法履职有了新的认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更应该把依法办事理念深植于头脑中,更加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用法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宜昌中院将继续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不断拓展以案释法形式,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行政案件庭审活动常态化进行,持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