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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引争议 宜昌高新区“人社+工会”柔性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14:1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高原、罗雨菲)“真心感谢您的辛勤付出,这么快就帮我们化解了纠纷,让公司顺利渡过了难关。”近日,宜昌一企业负责人来到宜昌高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工作室,将两面熠熠生辉的锦旗送到了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和调解员江海的手中,向他们表达了深深的谢意,为这起工伤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3年8月,某公司职工丰某在一所中学安装监控摄像头时不慎高坠,耻骨上下支骨折,左前臂软组织损伤,被工伤认定为伤残十级,停工留薪期5个月。由于涉事公司当时处于发展困难时期,丰某主张的赔偿金额与公司意向金额差距较大,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协商未果。时隔一年,丰某向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进行工伤纠纷调解,此时丰某已赴外地工作,企业负责人则因个人原因无法参与现场调解工作。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调解员江海迅速展开工作,多次利用视频、微信、电话等线上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同时约见企业律师代表,认真梳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仔细询问双方情况和诉求。本着高效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理念,力争促成双方和解。调解过程中,江海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耐心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既要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

经过多轮反复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企业负责人承诺于2025年4月15日前一次性向丰某支付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若未按时足额履行,则需向丰某支付违约金,且丰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近年来,宜昌高新区总工会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人社+工会”多部门协同,从“准、快、细”三个方面扎实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积极创新“服务在前+诉前调解”的模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2024年,完成近50余起劳动纠纷诉前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为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