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游小露)5月13日至今,当阳警方根据统一安排部署,陆续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李某等五人执行刑事拘留。
4月中旬,当阳市公安局联合市环境保护局以及宜昌市环保警察支队,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排查到玉阳办事处某一处加工厂时,发现该工厂负责人曾某在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经营活动。
曾某使用该厂内一台破碎机用于破碎聚酯类废旧塑料(废塑料瓶等),将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接通过地下涵管或者渗漏的方式排放至外部环境,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经对曾某工厂生产产生的废水进行提取送检,发现水样中含有二噁英类有毒物质,曾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5月13日至今,共有五家废旧塑料回收加工厂被依法取缔,经营者陆续传唤到案,并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