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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宣判首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9日22:19 来源: 枝江发布

2月28日,被告人吕某因利用虚假口罩信息实施诈骗,被枝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枝江市宣判的首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也是宜昌市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的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

2020年1月29日至30日,被告人吕某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疫情期间市民对口罩需求量的激增,通过QQ、微信群发布信息,谎称有“口罩”出售,被害人陈某等信以为真,转款给吕某,吕某共骗取7名被害人“口罩”销售款5千余元。2月3日,枝江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即时立案,安排精干力量侦查。枝江市人民检察院也第一时间介入,加强侦查引导,枝江市公安局通过视频询问收集被害人陈述,及时固定嫌疑人的相关电子证据。2月10日,枝江市公安局以吕某涉嫌诈骗罪提请逮捕,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当日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17日,枝江市公安局以吕某涉嫌诈骗罪向枝江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月20日,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吕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枝江市人民检察院于当日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2月24日,枝江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案件研判会,对吕某涉嫌诈骗一案进行案情分析,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审判场所、出庭人员、安全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远程视频审判设施设备进行精准调试。2月28日,吕某涉嫌诈骗一案开庭审理,枝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吕某当庭服判。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枝江市政法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各类违法犯罪,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使案件快侦、快诉、快判、快结,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枝江市政法委

【责任编辑: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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