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9时,宜都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某甲等9人涉嫌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宜都法院审理的第四起涉恶团伙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7年,以被告人王某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宜都市陆城地区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宜都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王某甲等9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了诉讼权利,3名被告人自行委托了辩护人,法院为其余6名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庭审中,合议庭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充分质证,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定性充分发表意见。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