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综合执法局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进行“七进”宣传。
“原以为执法就是罚款,冰冷无情,今天才知道执法也是有温度的!” 近日,夷陵区和平麻花铺负责人谭某对记者说。
谭某是夷陵区太平溪镇长岭村七组村民,他擅长做传统食品麻花。邻居试吃后反响不错,今年初,他在家做起了麻花生产销售生意。
3月23日,夷陵区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上门检查中发现,谭某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违法经营。
“刚开张,钱没赚到,还违法经营,这可怎么办?” 谭某心里一阵阵发慌,手足无措。儿子媳妇在外打工,谭某和老伴儿在家照顾两个孙子,家里就指望这点生意和两亩多的茶叶。
“老谭,你的店子刚开张,短期内没有办理相关经营证件,属于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根据‘首违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规定,只要及时补办,可以不处罚。”没想到,执法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没有开具罚单,而是给他讲起了相关政策。
从《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宜昌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规模标准规定》等相关法规,到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流程,执法人员娓娓道来,老谭心里有了底。
执法人员还帮老谭准备了相关办证资料,仅一天就办好了营业执照等证件。
“这种执法给人改错的机会,我觉得很温暖,我以后一定加强学习,做一个守法人。”谭某说。
办理营业执照后,谭某做了门店招牌,生意火爆,现在一天能卖2000斤左右的麻花。
夷陵区综合执法局进社区开展“七进”宣传。
2021年初,夷陵区综合执法局出台《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首违不罚”指导意见》,建立《行政处罚容错清单》,明确市场主体17类50种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同样感受到“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温度的还有该区某建设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将林地误认为是荒地,倾倒施工渣土,后经区综合执法局查处,该企业接受法制约谈,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补种,及时消除了违法行为和违法后果。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企业不予立案处罚。
2020年以来,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优化行政审批、优化法治环境、加强考核评价等层面,全面优化营商服务环境。“首违不罚”、行政处罚容错清单制度是综合执法部门优化执法方式的举措,为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金牌“店小二”的营商服务环境,避免因非主观故意,也未造成较大影响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企业留下“信用污点”,造成后续发展负面影响。
夷陵区综合执法局“七进”宣传进超市。
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采取指导纠正、法制约谈、行政建议等柔性方式,使企业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守法意识,帮助其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自2020年以来,夷陵区综合执法局共办理180起柔性执法案件,对33名市场主体开展法制约谈,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上门普法服务120多次。(通讯员袁平、崔琴、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