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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山:20名受失实举报干部获正名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7日22:03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万晶晶)“我们针对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列出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及监督方式,让监督有的放矢。”4月6日,兴山县高桥乡纪委书记万开正专心准备对各村纪检委员开展培训。但是,半年前一封举报信曾让他心中压上了一大块“石头”。

此前,兴山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来信反映:“高桥乡纪委书记让村民张某签字确认危房改造1.5万元发放到位,实际上该村民并未享受到政策。”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线索进行核查,分派工作人员查询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资金兑付名单、走访县乡两级相关部门及相关危房改造对象后,查明举报信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关于反映高桥乡纪委书记万开发放危房改造资金造假的问题不属实,现将调查情况及结果作详细说明,并予以澄清正名。”查清事实后,县纪委监委组织在兴山县高桥乡政府召开会议,澄清了相关问题。

“在得知自己被举报时,心里十分迷茫,想过是不是自己做事太较真得罪了人。”万开难掩内心激动:“没想到会专门为我公开澄清问题,感谢组织及时为我卸下了思想包袱。”

据了解,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兴山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推进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工作要求具体化常态化,综合运用澄清正名、容错纠错、跟踪帮扶机制,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开展澄清工作,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去年以来,该县先后为2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817名党员干部出具不影响提拔重用、评先表优的廉政意见。

为教育引导举报人如实客观反映问题、扩大对诬告陷害行为应当承担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知晓范围,该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融入党纪法规教育,通过门户网站、户外屏媒等宣传载体,并采用召开屋场院子会等形式,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郭金富(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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