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史迎利、杨宏庆、杨朝伟)“非常感谢税务机关给了我们一次补救的机会,今后我们一定按期申报缴税!”4月21日,湖北远安县税务系统开出首张“首违不罚”决定书,宜昌睿阳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冯朝阳对远安县嫘祖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感激地说道。
前段时间,宜昌睿阳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不小心丢失了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在补办证件的过程中,疏忽了申报纳税的时间,留下了逾期申报的记录。想到即将面临处罚,影响企业信用评价,公司财务人员冯朝阳心急如焚,急忙联系了远安县嫘祖税务分局。
在接到冯朝阳的求助咨询后,远安县嫘祖税务分局工作人员立即查看了该企业相关征管信息,并告诉冯朝阳,该企业逾期申报属于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如在限期内改正,符合“首违不罚”的条件,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且不会影响该企业的纳税信用。同时,还贴心帮他预约了政务服务中心税务专区的自助办税服务。在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该公司在补办工商登记后,在限期内完成了自助纳税申报,税务人员按照规范征管流程在系统内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据了解,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10项全国统一“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远安县税务局根据清单规定,结合税务征管实际,在申报期内密切关注申报率,及时开展催报催缴工作,同时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开展预约服务和及时充分的纳税辅导,做到“不罚解焦虑、提醒促遵从”,实现柔性执法和提升纳税遵从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