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2月1日电(记者尚昆仑)审议中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近日引起社会关注。其中规定,老板无正当理由却始终不给员工加薪的,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这条被总结为“不加薪就罚款”的条款受到网络热议,除了调侃处罚力度不够之外,更有网友质疑,“这是政府该操的‘薪’吗?”
小张在郑州从事网络相关工作,5年内他跳了3次槽,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小公司缺乏合理的涨薪机制。“跟老板谈工资?没用。你不干也有别人干。”
据了解,拟出台的《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就是以法律方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使职工方与企业可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的工资集体协商。无正当理由始终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场排斥对方合理意见和主张的,情节严重的,劳动行政部门可对该企业处以两千元至两万元的罚款,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
虽然《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旨在保护像小张一样的上班族的利益,但“不加薪就罚款”的说法还是让他觉得有些可笑:“不加薪最多罚一万,我要是老板也宁可接受罚款了事。”
小张的话代表了大多数网友的看法。“爱唯一320”表示:“刚看到这条消息特别开心,不由得想竖起大拇指称赞如此体贴民意的政策。可是一琢磨,呵呵呵……加薪可能支出50万元,不加薪最高才罚一万元,逗我玩儿呢?看来果然是一群不用发愁工资的人在研究工资!”“爱凑热闹的冷香”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既不能真正保障工人的权益,也无法震慑无良老板。”
也有网友指出,老板给不给加薪,不是用罚款就能解决的事。网友“天涯海角一游侠”说:“工人工资低,老板不加薪必然导致员工流失,加快企业的消亡。这是一个市场经济平衡的问题,不是政府能管好的事。”“山水成林”直言:“还在政企不分?这是市场化吗?留不住人自然会加薪,要你操哪门子‘薪’?”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樊明认为,通过立法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值得肯定,但“加不加薪”不能用简单的条例强加干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劳动者的工资是由市场来决定的,用行政办法强迫工资就有问题。”
“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是值得推广的,但到底涨多少,是跟大的市场环境、经济环境相关,最终还是要通过劳资双方的协商来解决。”樊明同时指出,如果用工单位开出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通过国家《最低工资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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