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瞿祥涛 通讯员顾丹、万红兵)设在居民小区旁的燃气供应站储气量超标近4倍,却拒不整改,城管部门开出万元罚单。9月2日,武汉市江岸城管部门传来好消息,该燃气供应站已彻底整改,并将10000元罚款交纳到位。
据介绍,这是自今年3月份新修订的《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城管部门对燃气整治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这个设在居民小区旁的Ш级燃气供应站名为武煤百江永清站,紧挨解放大道新天地社区。在7月15日的检查中,江岸区永清街城管执法中队发现,该站存放的11.6公斤瓶装液化燃气罐133个,49公斤瓶装液化燃气罐8个,已超过标准近4倍。
江岸区永清街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周益民介绍,从5月中旬至7月15日,永清街城管中队不断要求该燃气站整改,而武煤百江公司仅在6月5日给永清街城管执法中队作了一个书面说明,且避而不谈储气量超标问题的整改。
为此,江岸城管暂停为其办理《武汉市瓶装液化石油气Ш级供应站经营许可证》的年审手续,并开出10000元罚单。在武汉市城管委燃管办的指导下,该燃气站接受城管部门的处罚,并承诺每天加大二至三次物流配送量,彻底整改储气量超标行为。
据悉,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 编辑:赵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