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1月4日专电(记者杨舟、杨迪)还有一周时间,“双十一”电商“促销大战”即将打响。记者4日从四川省工商局了解到,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颁布后的首个“双十一”,工商部门将重点监管发布虚假信息、侵犯消费者权益、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让消费者畅享更加便捷、优质、低价的网络消费体验。
四川省工商局副局长杨跃表示,今年工商部门要监测各种网络促销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发布虚假销售信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实施不正当竞争等三种行为的监管,并依照《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以往促销活动期间出现了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杨跃说,今年,国家先后颁布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进一步细化了消费者网购的权益保护。比如,“刷信用”“差评师”现象将受处罚,收货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电子发票和凭证可以作为投诉依据等。
记者了解到,今年前9个月四川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2284件,同比增长38%,争议金额达到800多万元,主要问题集中在商品质量良莠不齐、不公平格式条款、宣传与实物差距大等方面。
当日,四川省工商局会同四川文轩在线、京东世纪、苏宁云商等电商企业的代表开展座谈,到会企业均承诺双十一期间将诚信经营、恪守诚信。四川省网商协会还发表了《四川网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倡议书》。
(作者:徐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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