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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学员飞越考场 驾考新标准将施行交警教你如何考

发布时间:2017-09-21 22:58:05来源:湖北日报网综合

  车管所积极服务驾考需要 

  为更好地服务驾考学员的驾考需要,武汉车管所对当前驾考预约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决定在9月23日、27日、28日增加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计划共计47场次,方便已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技能驾驶训练的学员预约考试。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参考时间,及时自主预约考试时间和场次。

  10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将按照新标准进行,请10月1日后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人员及时熟悉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充分做好参考准备。

  武汉交警特别提醒:根据“公安部137号令”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一)根据考试计划,受理申请人考试预约申请,并于考试前第五日停止受理;对于考试计划未约满的,可以延长至考试前第三日停止受理预约申请。

  (二)通过计算机系统汇总考试预约信息,按以下规则对预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按照驾驶证申请受理时间排序;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或者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的,按照上一次考试时间排序;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取消约考或者缺考的,按照取消预约时间或者缺考时间排序;

  4.同时符合第2、第3目情形的,按照最近一次时间顺序排序。

  学员报名后请时刻关注报名考场的预约情况,如果报考的考场爆满,可能将不能在预约时间进行考试,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想在既定时间进行考试,请提前更改到报名人数较少的考场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