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以消费返利为诱饵的传销模式
此类传销隐蔽性很强,多以“消费返利”“购物还本”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按层级发展会员,收取巨额佣金,获取非法利益。其操作模式为,在全国范围招收网店、实体店为代理商或加盟店,形成连锁会员店。群众在代理店消费一定金额后,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总店逐日返利,总店返利来源实则为加盟店向总店缴纳的佣金。
形成一定规模后,总店会暗示代理店发展下线,招收会员直接缴纳现金,以虚构商品交易的方式来扩大业绩,获取更多的消费返利。
(作者: 编辑:吴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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