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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 结构性减税将继续扩大

发布时间:2012-07-27 06:57:07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刘莉 见习记者李晓琴 实习生韩兴 杨诗琪

  7月25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首次扩容落地,湖北省正式加入“营改增”队伍。

  据悉,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10个省市,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记者昨日从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了解到,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开始筹备,我省或11月后开始试行。

  解读

  上半年已减税37亿元,结构性减税将继续扩大

  营改增是今年乃至“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根据测算,营改增如全面铺开,年税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营改增可以理顺增值税链条,为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降低税负,将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转型调整。

  依据上海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设了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咨询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截至今年5月底,上海共有13.5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略有下降。对此,武汉市政府参事覃先文预测,我省约减税40亿元,武汉约减营业税24亿。

  省国税局数据显示,今年国家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对上半年国税收入带来较大影响,上半年减税合计37亿元。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在联动作用下,结构性减税效果将进一步显现。

  利好

  招商引资助推总部经济

  从上海营改增开始试点后,2个月就吸引了12家跨国公司总部落户,“总部集聚效应”成为一大亮点。

  对此,武汉市政府参事、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看好“营改增”会给武汉带来的机遇,他表示,虽然武汉周围没有很大的服务类企业,不大可能出现周边地区服务业将总部转移过来。但是,武汉现在应该在政策利好的情况下,大力招商引资,吸引沿海企业和跨国公司,推动武汉总部经济的发展。

  叶青表示,对于第三产业的企业来说,“营改增”后的可放开手脚做专业化细分,与企业合作做大做深,不再担心自己重复征税造成约束,“这不仅带来结构性减税的问题,更是企业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副主任薛钢认为,目前来看,应该各省市都是以上海方案为基础,政策上能够地方化的空间非常有限。他认为,增值税是对上下游链条增值部分的征税,需要尽快扩大范围,全行业、全环节适用才有意义。

  算账

  市民也可得实惠

  记者采访税务部门得知,“营改增”对购买原材料、设备多的行业有利,消费者也可得实惠。

  打个比方,你销售一支铅笔,进价10元,销价12元,缴纳增值税的话,你只需要对增加的2元钱纳税。而营业税则是以营业额和销售额作为税基计算缴纳,那支铅笔就得以售价12元为税基纳税。

  业内人士说,“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影响很大,市民也可能得到实惠。比如,有一家物流公司,如果征收营业税,就是直接把营业额乘上税率。如果这一年企业买了一辆车子,虽然车子本身已经交过增值税了,但也没法抵税。而如果改征增值税,车价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就可以扣减。熊巍说,征收营业税的主要是现代服务、物流等行业,这就意味着外购这些服务的企业成本会下降,对老百姓来说也有好处。假如一家冰箱企业要用物流把产品送到全国各地,不重复征税,整体税收负担减轻,冰箱的价格也就有了松动的空间。

  连线

  样本意义,上海七成试点企业税负降低

  据统计,截至今年首季末,上海12万多户“营改增”试点企业,已经全部完成正常申报,其中文化创意领域的企业最多,占比近1/4;研发和技术服务类占近1/5,交通运输业占约1/12。

  上海博路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磊说,公司从事文化创意,符合此次税改中“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缴纳税额从改革前的5%营业税直接降至改革后的3%增值税,税负明显减轻。

  一家注册资本为3.4亿元、从事近海和沿江航线运输的海运公司2012年1月份申报的税单显示,如按营业税计征,应税营业额3876.32万元,适用税率3%,应纳税116.29万元。而“营改增”后,按11%税率征税的劳务销售额为3759.5万元,销项税额为384.14万元,进项税额为2803.07万元,增值税应缴税额为零。“营改增”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

  “从改革试点企业的情况看,总体税负是下降的。”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分析,在这次改革试点中,近七成的试点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按3%缴纳增值税,因而,小规模纳税人试点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较大。

  调查

  物流企业,想减税得先规范

  从上海的试点效果看,交通运输业受益明显,甚至形成“洼地效应”,吸引周边城市的物流企业将总部迁往上海。湖北试点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是否会同样受益呢?昨日,记者采访了数家运输、物流企业的负责人,他们却并不乐观。

  湖北艾特方圆物流负责人郅华说,该公司的综合税率5.85%,也就说到税务局购买发票,每100元发票要现场掏现金5.85元,不管企业是亏损还是盈利,其中包含了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如果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理论上企业的税负会降低,但执行起来很难。高速公路的过路费是物流企业的一大成本,但过路费属于行政事业收费,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该公司主要经营湖北、河南等中部省份的物流网络,除了自有车辆外,还有一些雇佣的社会车辆,司机加油也开不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包括车辆的购置,主要是公司成立前期的一次性投入,后续主要是少量添置和维修,这一块的受益也有限。

  探访

  率先“营改增”,餐饮外卖效果有待提高

  在此次扩大营改增试点省市之前,今年1月1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不再缴纳营业税,转为缴纳增值税。餐饮外卖业先行的营改增,效果如何呢?

  武汉一家领先的快餐公司老板董先生说,本来这是很大的利好消息,细细算账,以一份盒饭10元计算,假设每天可以卖出1000份,月营业额达30万元。目前按照5%的营业税缴纳,其应该缴纳的营业税为1.5万元,但若按增值税核定税率3%征收,只需缴税8737元,减税近4成。但实际上,大多数餐饮企业并没有感受到政策的实惠。

  原因有二:餐饮企业需要在财务上严格区别外卖食品和堂吃食品,并分别向国税、地税申报账目,对于企业来说太麻烦,增加了人工成本。不少餐饮企业采购来源于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他们大多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餐饮企业难以抵扣。

  另有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连锁快餐业老板坦言,大多数外卖消费者都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企业也没有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