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近日,央行给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下发了《支付结算司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制订了初步收费方案。
意见稿提到,考虑前期已多次通过座谈会方式征求商业银行意见,央行拟于2013年11月发布收费通知,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向参与者收取费用。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以下简称IBPS)办理业务免收费的,可在2013年底前收费;央行开始收费后2个月内,目前免收费的商业银行不得调整向客户的收费标准。
IBPS于2010年8月建成运行,主要处理客户通过在线方式发起的跨行支付(金额在5万元以下)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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