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方历娇)在百度上搜索“亿房”和“亿房网”,首先出现的并非正规的亿房网,而是“焦点网”和“安居客”。为此,武汉亿房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亿房”)分别将焦点网的经营单位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狐”)和安居客网站的经营单位上海瑞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家”)告上法庭,并要求搜索服务提供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承担连带责任。亿房要求搜狐和百度、上海瑞家和百度停止侵权,并各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昨日记者获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两案,定于4月28日及4月29日在武汉中院分别开庭。
据了解,武汉亿房于2001年1月成立,主要从事房地产信息资讯发布。成立后,武汉亿房设立“亿房网”网站,注册fdc.com.cn的域名,同时在第38类电讯信息等行业注册“亿房”商标。经过十多年的经营,武汉亿房的“亿房”商号、商标及网站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尤其在武汉广为人知。2012年底,武汉亿房在新三板挂牌。
据武汉亿房称,2009年10月以来,很多上网搜索“亿房”的网友发现,打开百度搜索页面,输入“亿房”和“亿房网”两字,出现在首要位置的不是“武汉房地产门户——亿房网”,而是“焦点网”和“安居客”网站。
“出于地域和时间成本等因素的考虑,我们当时放弃了商标维权。”昨日,武汉亿房董事长李大钢告诉记者,但此后,亿房陆续接到湖北各地客户的电话,询问“亿房网是否被搜狐收购”等问题,这对亿房的正常经营造成了负面影响,所以现在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武汉亿房认为,“亿房”二字为生造词,不是通用词,为其创造,在其作为商号、商标及网站名之前,不为公众所知悉,“亿房”独创性和显著性较强。而焦点网的经营公司搜狐将其作为搜索关键字,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同时,该行为容易导致市场混淆,使相关公众误以为“焦点网”网站为武汉亿房经营的网站,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而搜索服务提供商百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3月,武汉亿房将搜狐和百度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停止将“亿房”及含有“亿房”的词组作为搜索关键字,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与此同时,武汉亿房也将上海瑞家和百度告上法庭,要求两者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据了解,早在2004年,武汉亿房公司就曾因商标权起诉北京3721公司,这也是全国首例网络实名侵权纠纷案。
昨日,记者通过百度搜索,输入“亿房”和“亿房网”,搜出来的只有“安居客”,“焦点网”已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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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认定不一
互联网的风行,带来了各种网络侵权的纠纷。那么,网民及商家能否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维权存在些什么问题?
武汉市中院办理知识产权案的相关法官表示,有关网络侵权的案例并不是很多,事实认定方面,因网络的技术性和不稳定性,往往具体使用哪些关键词不好确定,从而也导致取证难。目前在法律认定方面,商标侵权构成要件法律界也观点不一,是不是只有驰名商标才能得到保护,并没有一致看法。同时,诉讼价格没有统一的标准,特别是名誉侵权的相关精神损失,双方很难达成一致赔偿意见。
搜索引擎成侵权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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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方历娇)
制图:罗怿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