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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个贷增至10万元 银行最快27个工作日内放款

发布时间:2014-05-20 08:05:38来源:SRC-196

  记者19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武汉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从2009年起执行的每人7万元,增至10万元。

  武汉市人社局、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近日联合下文: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具体金额由相关经办机构确定。

  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对按时还款的借款人,可给予第二次个人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年,并按第一次个人贷款享受金额贴息政策,贷款不受同一项目和时间限制。

  对1年内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者达到企业现有在职人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最高额度为400万元,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吸纳人员每人10万元计算。

  根据规定,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受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后,要求4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调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要求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区担保机构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评估,经办银行在收到担保资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并放款。如果一路绿灯,从申报材料到最后放款,最快只需27个工作日。

  对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全部用于创业项目,确因创业失败无力归还贷款的,经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核实,可只按应还贷款的10%催收,其余部分予以核消,不影响其信用记录。(武汉晚报 记者齐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