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岩、通讯员胡志喜、洪艳华)昨从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处获悉,湖北省森联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因违法占地建高尔夫球场,被罚款100多万元,4名与违法占地相关的当事人受到处分。
湖北森联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鄂州市梧桐湖新区。今年6月,该公司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擅自占用梧桐湖新区162.13亩集体土地建设高尔夫球场。8月,省国土资源厅对此立案查处,责成该公司将非法占用的162.13亩土地退还给原土地所有权单位,并恢复土地的种植条件,缴纳罚款108.0872万元。
此案涉及4名政府和企业工作人员,已分别由相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鄂州市监察局给予梧桐湖新区管委会主任刘某某行政记过处分,梁子湖区监察局给予梧桐湖新区管委会副书记、副主任陈某记大过处分,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给予梁子湖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谢某某行政警告处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该公司总经理助理、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蒋某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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