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 通讯员朱博)记者昨悉,《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已获省人大表决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依法可以出租、出借,但需签订书面合同,且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作者:赵贝 通讯员朱博 编辑:ADMIN)
武汉下雪啦!
湖北最美高铁武当山隧道群无砟轨道完工
武汉消防救援支队授衔换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