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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险在湖北推进不理想 不少医院仍在观望

发布时间:2016-10-10 17:09:24来源:SRC-389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崔逾瑜 通讯员 王锋

不少医院仍在观望

为化解医患纠纷,早在2014年7月,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为医疗责任险的全面推开提出刚性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

随后,我省同样划出两条相同的硬杠杠。

然而,医责险在我省推进情况并不理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投保约占七成,不少三级医院仍在观望。而已投保医院,有的因为种种不满意,还萌生退意。“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分担转移机制、互助共济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防范化解医疗纠纷、减轻政府维稳压力、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昨日,江泰保险经纪武汉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敏介绍,在当前医患矛盾高发背景下,推行医责险被寄予厚望。

作为我省唯一具备推进医责险统保、成立省级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工作资格的机构,江泰公司已与18家部省属医院、武汉市属二级以上医院达成参保协议或意向。但对于医疗机构林立、打造中部“医都”的武汉来说,仍为“凤毛麟角”。

医院“冷对”医责险

越是技术力量强、规模大的医院,对医责险参保越不积极。业内人士介绍,在汉部省属医院不足五成医疗机构参保了医责险。

据了解,没有购买医责险的医疗机构,并非鲜有医疗纠纷发生。不过,这些医院在内部设有“医疗风险基金”,由医院、科室分别承担一部分赔偿金来抵抗风险,由医务处进行医疗纠纷的协调、谈判、赔偿。这种方法尽管只能抵御几十万元的风险,但医院不愿“家丑外扬”,倾向于私下赔偿。

一家曾参保医责险的医院行政人员称,医责险在国内起步时,该院就投了保。但投保后,发现缺乏独立可信赖的第三方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保险赔偿限额不够、赔付到账时间过长,“医闹”不能有效化解,种种问题让医院对医责险提供的服务并不满意,最终选择退保。

更关键的是,大量医患矛盾中,属于医疗事故的其实很少,更多则是琐碎的医疗纠纷,而目前多数保险公司均未将其列入承保范围。

此外,医责险在业内看来,并不是盈利险种。省医调委评鉴部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国内医责保市场整体赔付较高,保险公司综合成本率达到甚至超过110%,所以不愿承保;另一方面,医责险专业性强,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判断非常复杂,保险公司怕趟这浑水。

人保是我国最早涉足医责险的保险公司。一位业务经理表示,开展医责险业务,多是基于市场前景和社会影响力的考虑,只能“亏本赚吆喝”。

呼唤服务型医责险

“医责险是一个转嫁风险的不错策略。”武昌一家三级医院医务科主任表示,该院自去年参保后,尝到不少甜头,最重要的是成功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向院外,双方从对立转向公平对话。

此前,该医院有被患者家属封堵医院、医务人员被限制出入的不快经历。2014年,一名患者因腹痛就诊,送医后发生猝死。百余名家属聚集医院,惊动卫生、公安部门。整整3天,医疗秩序大乱,医务人员焦头烂额。此事让医院后怕。该院随后与江泰公司签订保险经纪服务协议,投保医责险。

一年来,该院报案的医疗纠纷20多起,多为小纠纷,只有几起涉及赔偿,但很快化解。

该主任介绍,医院选择江泰公司,是看中其“调赔结合”的无缝对接。因为省卫计委、省司法局唯一认可的省级医调委落户江泰,该医调委作为独立于医患的第三方机构,拥有专业纠纷调解员,建有医学、法律、保险专家库,能确保医疗纠纷评判的公平可信;经医调委调解的案件,医患双方签署协议后,一般15个工作日内赔付给患方。

去年9月,我省在荆门试点“调赔结合”服务型医责险模式,荆门各地18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统保。“不同于以往千篇一律的传统保险,服务型医责险根据医院等级、规模、专科特色量身定制,设计符合医院实情的费率、保费、赔偿额等。”荆门一医相关负责人称,医患双方利益均得到保障。

推进医责险需要社会共识

仅仅依靠市场自发力量,还不足以推动医责险的快速发展。

省医调委调解部主任王涛认为,在医责险发展初级阶段,运用行政力量推动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国家应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医疗责任保险的推广和完善。医疗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投保医疗责任险的重要性,有效地将医疗中的高风险转移出去。保险行业应抓住契机,优化产品。”王涛表示,只有凝聚社会共识,医责险才会走出低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