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视点】随着支撑农民增收的传统动力逐渐减弱,农民收入增长持续放缓,拓宽增收渠道已成为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首要任务。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开展了激活农村沉睡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增加农民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等一系列措施——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确保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当前农民增收有哪些新特点?实现农民收入如期翻番又会有哪些新举措?针对这些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农民增收面临困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支撑农民增收的传统动力逐渐减弱,迫切需要拓宽新渠道、挖掘新潜力、培育新动能。
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自然灾害对农产品市场和农民就业增收的影响不容低估。当前农业农村经济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特别是主产区农民增收困难。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同比回落1.6个百分点,为近13年来最低,与GDP增速持平,下半年维持了大体相同的走势。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专家团队分析认为,一方面,农产品价格总体疲弱,上半年粮食收购价同比下降8.1%,大宗农产品进口明显增加,加剧了国内粮价下跌压力,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乏力;另一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传统行业去产能等因素影响,农民工外出就业人数和工资增幅出现“双下降”,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明显放缓。
“农民收入构成有四驾马车,包括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四部分。”农业部经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以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为重点,围绕农业提质增效强基础、农民就业创业拓渠道、农村改革赋权增活力、农村社会保障固基本,着力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
多项举措密集出台
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在拓宽新渠道、挖掘新潜力、培育新动能方面作出了多项颇有新意的部署举措,这也与《意见》的主要精神高度一致。
激活农村沉睡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经国务院同意,全国29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已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各试点地区正普遍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一些试点地区实现了集体经济变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多头并进。
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增加农民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据统计,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达到450万人。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从下乡创业准入到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用水用地政策,到保险、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等都进行了明确。
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前提下,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财政部、农业部已将农业3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项,重点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国农业大学的第三方评估显示,“三补合一”后,耕地撂荒现象减少。补贴对象向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倾斜,体现了“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政策趋向。
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增强农民收入的抗风险性。《意见》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提出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表示,传统农业保险主要是低保障水平的成本保险,着眼于高度分散的小农经营,不能适应现代农业与新型经营体系的发展。为了同时应对价格风险和产量风险,开发收入保险,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对于保障农民收入意义重大。
构建增收长效机制
衡量农民收入是否实现快速增长一般有两个参照:一是看收入增速是否超过同期GDP的增速,二是看收入增速是否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十二五”以来,农民收入年均增长超过10%,增幅连续多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高于GDP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9年的3.33∶1下降到2015年的2.73∶1,连续6年缩小,连续两年都在“3”以内,这是自2001年以来最低的城乡收入比。
虽然以往农民增收亮点突出,但保持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的难度在增加。今后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在哪里?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增收要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深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上下功夫,实现农业生产者增产增效。包括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强化产销衔接;推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生产、流通、加工环节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民从价格上涨、产品增值中得到更多实惠。
“要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的目标,还要有针对性地挖掘外部增收空间。”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朱信凯表示,要加快农村劳动力分化,促进农村劳动力专业化,转变吸纳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方式。此外,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能有效拓展农业外部增收空间。
近年来,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水平提高、农民土地流转和房屋出租增多、参加入股投资分红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农民的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不断增长,已成为局部地区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源。从长远来看,随着今后农村产权市场不断完善,以上两项收入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乔金亮)
(作者: 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