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武汉、襄阳、鄂州等3个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完成药品带量采购工作,药品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推进以市为单位的药品带量采购和直接挂网药品带量采购工作。
二是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严格实行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严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下采购。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情况进行通报,确保2017 年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
三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按季度公示本机构使用数量及金额前十位的重点监控药品,省级将建立健全重点监控药品的监控机制与措施。
四是开展新一轮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严格抗菌药物分级、分类管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门诊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20%,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 以下,其他类别医院达到规定标准。
《方案》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药品价格虚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卫生计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积极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针对性督查,以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以“降价、降量、降费”为工作主线,切实强化药品采购和使用监管,逐步探索出长效的监管机制。
(作者: 编辑:王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