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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卖房不开发票者 年底前未补开将受严处

发布时间:2017-06-16 15:34:08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6月15日讯(记者汪亮亮 通讯员陶鹏宇 叶翩)近日,江城很多市民反映买房难取得正规发票。武汉市国税局今日回应,因受“营改增”影响的可在今年底前补开发票;未受影响,且房地产企业拒不开票的,市民可打12366投诉。

据悉,2016年5月1日,即“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业由地税局征收营业税,转入到国税部门征收增值税。按规定,房地产公司销售不动产,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时间。也就是说,买房者交了预售购房款后,可以取得收据,但暂不能取得发票,只有等房屋交付时,才能拿到正规增值税发票。

武汉市国税局局长姜锋表示,如果商品房已交付,开发商拒绝开发票,消费者可打12366投诉,将严肃处理。

而如果消费者在2016年5月1日之前买的房,并已交付,但没有取得发票,该咋办?

按规定,纳税人营改增之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具体流程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已经缴纳了营业税,但没有给购房者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根据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已申报缴纳营业税、尚未开具营业税发票金额”证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开具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