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彭一苇)1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正在制定行动方案,计划用2018-2020年三年时间,做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指采用先进的工艺和技术,降低垃圾及其衍生物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废物排放,做到资源回收利用,其主要工艺有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达到80%以上,建制镇达到70%以上。
2016年底,我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农村基本建立了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70%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在此基础上,对生活垃圾进一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成为更高的追求。
三年行动重点在农村。据测算,我省农村地区总人口约3400万人,日产垃圾约1.7万吨,对这些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据省住建厅测算,全省需建1441座乡镇垃圾转运站,170座区域垃圾处置设施,加上运行费用和乡镇存量垃圾治理等费用,估计总投资不少于150亿元。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计划建立财政补助、社会资本、村级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保障机制,强化资金投入。到2020年,全省所有村庄的生活垃圾治理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机制以及长期的资金保障。同时,将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消除生活陋习,并通过试点引路,推进垃圾分类。
(作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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