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韩立山 实习生 候雯)全省试点人体器官捐献一年来,我省目前有资质具备器官移植的10家医院中,总共完成器官捐献15例,捐需比例1.5:10000,缺口巨大。昨日,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联合下文,要求各地成立遗体捐献工作站,全面开展遗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武汉4万多人需内脏移植
“医生也说不准什么时候有供体,只能先尽量控制病情,只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坚持到那个时候。”昨日上午,躺在同济医院外科住院部15楼的武汉市民李强无奈地说,这种不知道结果的等待让他崩溃。
记者了解到,在同济医院报名器官移植的患者就有2000多人,每年都有人因为没有等到可移植的器官而病情恶化去世。
省红十字会相关数据显示,仅在我省具备器官移植资质的10家医院报名的器官需求患者,就高达3万人。武汉目前有4万多人需要进行内脏器官移植,有近10万人需要眼角膜移植,近万烧伤患者需要皮肤移植超过30万平方厘米。全省试点人体器官捐献一年来,总共完成器官捐献15例,捐需比例1.5:10000,缺口巨大。
截至目前,我省已有6033人自愿登记捐献遗体和器官,实现遗体捐献513名,实现器官捐献15例,眼角膜捐献112只,皮肤捐献12例。
供体短缺带来黑市交易
目前,我省已有10家医院具备器官移植资质,并在开展移植手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由于器官移植来源十分有限,许多患者因无法得到配型的器官而使手术搁浅,甚至在等待中病逝。
据了解,移植手术需求与器官来源比例为150:1,由于供体紧缺,一些患者不得不进行亲属间活体器官移植,甚至选择黑市器官交易。
根据规定,我国有活体器官捐献和尸体器官捐献两种方式,尸体器官捐献法律较易约束。活体器官捐献仅限于在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间进行。由于活体捐献涉及供体的健康,捐献器官仅限于部分肝脏和一个肾脏。认定血亲关系有一定难度,须由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审核。
目前,相关部门为防止买卖器官的犯罪分子钻空子,对这类捐献实行了严格管控,进行活体器官移植须通过审核。
各地将成立遗体捐献站
昨日,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联合下文,要求各地成立遗体捐献工作站,全面开展遗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据了解,各地工作站建立后,各地红十字会都将可以接受市民报名捐献器官,申请表由中国红十字总会统一制定,并统一采集、录入即将建立的全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和人体器官分配管理系统,实现人体器官资源的统一、科学管理。
根据规定,省卫生厅将对全省的捐献器官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从事捐献器官利用工作的机构、人员设施进行审核。省捐献办公室将负责全省器官捐献的具体工作。捐献器官的分配将考虑地域、病情、配型、申请时间、预期效果等因素,保证器官使用的公平、公正、透明。此外,志愿者提供的人体器官将无偿提供给使用者,负责移植的医院不得收取患者器官费用。如果负责移植的医院对志愿者提供的人体器官进行买卖或者变相买卖,将会被处以交易额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取消遗体利用资格。
捐献流程
1 【填写申请】公民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市红十字会申请办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捐献者。
2 【输入系统】如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捐献办公室,经捐献办公室确定,将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
3 【医学检查】当完成登记的捐献者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状态时,由捐献者所在医院进行医学检查,所在医院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
4 【器官获取】捐献办公室通知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人体器官获取。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