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记者刘辉 通讯员沈考) 今年起,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2月26日至3月1日,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院机构现场报名。
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须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考生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外省户籍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统考时与我省考生一样只能选其一项,不能兼报。报名参加高职统考必须具有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2013年随迁子女实行手工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月26日至3月1日。
据了解,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报名申请,并上交本人居民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高中学籍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产证或由我省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作者: 编辑:刘辉 通讯员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