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新龙)17日,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精神,省委宣传部在咸宁组织召开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营改增”政策培训会。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广播电视台、长江广电传媒集团、长江出版传媒集团、省演艺集团、长江出版传媒股份公司、省广电网络股份公司等11家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就我省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中的有关税收政策组织学习和培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省国税局同志应邀授课,并采取理论指导与实务培训相统一、集中授课和辅导答疑相结合形式进行。各参会单位表示会议针对性强、与实践结合紧密,受益匪浅。
省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营改增”试点是中央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复杂环境下作出的重要决策。湖北省立足自我加压,抢抓机遇,积极进入了第二批“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范围。“营改增”试点是加快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又一重大契机,省属各经营性文化单位要把税制改革试点精神学深学透、用足用活,充分利用政策优惠,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会上还对《省属经营性文化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征求修改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了反馈和说明。
(作者: 编辑:李新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