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讯 记者胡诚 通讯员宋达武 陶涛
武汉市纪委表示,中央、省市三令五申,仍然发生这些违纪违法案件,既有干部个人自身原因,也与一些单位没有全面落实“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对干部疏于教育管理有关。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严肃问责,十分必要。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今年以来,武汉市深入推进的“十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少数单位和工作人员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边改边犯。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近期查处的案件。
建管站强敛“入会费”
洪山区建管站在企业申报建筑业资质及资质监督检查等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要求企业到区建筑业协会办理入会手续、交纳会费。2010年6月至2012年4月,该站违规收取会费630余万元。
上述违规收取的费用直至调查处理前,洪山区、江夏区建管站仍在开支使用,主要用于为职工谋取福利,如用于组织全体职工或部分职工旅游等开支,2010年-2012年外出旅游开支分别达150余万元、110余万元;发放奖金及处理招待费其他费用等。
洪山区纪委决定,对洪山区建管站副站长万发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给予免职处理;对洪山区建管站原站长(现任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罗时彦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江夏区纪委决定,对江夏区建管站总支书记刘建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对江夏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区建管站站长许昌益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党校副校长滥发奖金自肥
经武汉市纪检部门调查,2007年至今,东西湖区委党校在区委候补委员、常务副校长袁丛梅的授意下,虚开、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截留该校与他校联合办学和出租会议室、宿舍收入,截留所收餐饮费、物业费,先后以个人储蓄账户等方式设立小金库11个,共计人民币716万元。
该校还以绩效奖、节日福利、通信费等名义,多次从小金库中提取223万元,给党校全体职工违规发放奖金补贴,袁丛梅个人分得27.42万元。同时,纪检部门还发现袁丛梅涉嫌贪污等问题。东西湖区纪委报经东西湖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对袁丛梅违纪问题立案调查,现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街道书记顶风组织公款旅游
2013年1月5日至9日,青山区委委员、新沟桥街党工委书记、三十三街拆迁项目部部长李武汉,以三十三街拆迁工作时间跨度长、工作人员比较辛苦为由,提议“犒劳”大家一下。
在他的提议并带领下,项目组和街道相关人员、区驻点工作人员等11人,通过旅行社组织赴海南旅游,共支出团费、餐费、副食费等合计4.39万元,全部从项目部拆迁工作经费中开支。青山区纪委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决定给予李武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退赔外出旅游费用;给予新沟桥街全区通报批评。
城管不作为,违建房疯长
2011年11月,在汉南区委、区政府决定纱帽街陡埠村、幸福村所属地块建设幸福工业园后,由于有关部门巡查不及时、制止不力、执法不严,导致违建现象突出。据统计,该区2012年新增违建面积1万多平米;2013年1月至3月20日,新增违建面积3000多平米。
汉南区纪委决定,给予汉南区城管局党委书记陈敏全区通报批评;给予汉南区纱帽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汪文正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扣发年度绩效目标工资;责令汉南区纱帽街办事处副主任王宝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分别给予汉南区纱帽街陡埠村党支部书记孟凡社、幸福村党支部书记彭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