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陈珂 通讯员王曦
4月24日,武汉首个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室,在汉阳锦绣江山小区成立。
以后,业主们碰上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服务不到位等一系列麻烦,不出小区大门,都可以找调解室进行协调,专业的人民调解员、律师以及房管局、司法局、法院、街道等机构,将给出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
以汉阳为试点,年内武汉1700多个住宅小区,都将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
物业有纠纷 小区内解决
在锦绣江山小区,开发商专门提供办公场所,作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室(如图)。
汉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该院受理的与物业服务有关的案件有268件,物业纠纷已成案件受理增长最快的领域。但这些案件,绝大多数涉案金额低于万元,司法途径不仅耗时耗力,并且业主一般都会因拒按合同缴物业费而败诉。为了迅速、简便、人性化地解决物业纠纷,急需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中的主导作用。
社区人民调解专干担任调解室主任,热心业主志愿者担任登记员、调解员和记录员。业主如果碰上小区安保不到位、绿化被毁等烦心事,跟物业反映又无法解决,业主可直接向调解室反映。调解员了解事实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解决方案,若当事双方接受,会对解决方案进行司法确认。
据了解,2011年,汉阳在武汉最早成立区一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委员会解决业主与物业矛盾。
“把调解机制延伸到小区,就是让业主不出大门,解决物业纠纷。”汉阳房管局人士表示。
1700多个小区 推广调解机制
记者了解到,武汉有意年内在全市1700多个住宅小区,全面推广物业纠纷调解机制。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和武汉市司法机关沟通后,月底之前武汉将下发文件,要求各区建立区一级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
对于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将和锦绣江山小区一样,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室,安排专员进行纠纷案件登记、调解。而暂时无条件成立的,可在房管、司法及街道等机构的协助下,成立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小组,专门处理业主之间、业主与业委会、业主与物业公司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确保小区物业纠纷不出大门就能解决。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