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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区湖泊保护排名 每年奖百万

发布时间:2014-05-07 08:53:10来源:SRC-220

  长江日报讯(记者谷萍)昨日,市湖泊管理局首次通报第一季度全市湖泊工作考核情况,公布了17个区(功能区)的湖泊保护工作排名,这也是我市首次对各区湖泊保护进行排名,以后我市将每季度公布一次相关排名,并对季度、年度排名优胜者予以百万元的奖励。

  按行政区类别分别排名

  根据4月上旬对各区(功能区)水务部门今年第一季度的湖泊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后,将17个区(功能区)按中心城区、新城区、管委会三个行政区类别,分别排名。

  其中,7个中心城区综合排名,江汉区水务局拔得头筹,洪山区水务局紧随其后,以下依次为汉阳区、青山区、硚口区、江岸区、武昌区。

  新城区综合排名,蔡甸区水务局首当其冲,接下来依次为新洲区、黄陂区、汉南区、东西湖区、江夏区。

  4个功能区中,第1至第4名依次为:武汉化学工业区建设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水务局、武汉开发区城管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水域管理局。

  实行百分制,各区考核侧重点不同

  从打分来看,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分为四大版块:年度重点工作、湖泊管理工作、执法监管工作及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年度重点工作包括湖泊保护责任制、湖泊普查、湖泊规划、界桩与宣传牌的栽设及更新等。湖泊管理工作则主要指湖泊水环境治理、水质提升、许可报备,以及湖泊环境卫生等。

  关于17个区(功能区)的考核也各有侧重。对中心城区的考核以湖泊执法所占比重最高,满分设为40分,考核新城区、功能区则是以年度重点工作为重,但权重有所不同,分别为40分、35分。

  填湖拒不整改将移送监察部门

  考核还结合湖泊现状,将全市湖泊分为四大类。考核还规定,一、二类湖泊如果发生填湖案件,将按照考核标准加倍扣分;二次督办不予整改的,加倍扣分;三次督办仍不予整改的,向监察部门移送。

  考核有加分、重奖励

  考核还对湖泊整治工程,采用了加分的方式,引导各区加大湖泊治理工作力度,最高可加3分。第一季度,江汉区、洪山区、汉阳区、硚口区、蔡甸区、汉南区、东湖高新区都因对区内的部分湖泊进行综合整治,均获得了3分的加分。

  市湖泊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我市去年将湖泊保护列为市级目标绩效,今年将在绩效考核中,对违法填湖实行“一票否决”。因此,湖泊工作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市级绩效考核,同时,考核所涉的湖泊水面水岸环境卫生检查结果,也将与大城管、创卫、创模进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