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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西湖柏泉私建墓地泛滥岔着卖 民政部门称违法

发布时间:2015-03-26 15:49:26来源:SRC-13

图为:成批的私建墓地“颇为壮观”

 

图为:“太师椅”形豪华墓

图为:已售出墓地有符号

  楚天金报讯 文/本报记者饶纯武 李光正 图/本报记者万多

  两平方米的墓位,两米多高的墓碑,碑顶红色琉璃瓦,这已成为武汉市东西湖柏泉地区许多私建墓地的“标配”;相对于占地不超过一平方米,墓碑不能高过一米的普通公墓,这种私墓堪称“高大上”。

  连日来,一些读者报料称,东西湖柏泉私墓泛滥。3月24日,楚天金报记者前往采访了解到,这些“高大上”私建墓地还对外销售,吸引了一些城里人前来购买,且许多墓地已办理预售。在这些私建墓地中,还可见到国家明令禁止的宗族墓和占地二三十平方米的豪华墓。

  乱象

  瓠子山惊现私建墓地群

  在柏泉办事处园林大队合丰湾,一条在建马路占去半座山,远远望去,一排排琉璃瓦顶的墓碑若隐若现。登上山顶,记者看到这些墓位占地普遍在两平方米左右,墓碑高两三米,其中还有水泥栏合围的家族墓,占地十多平方米。

  柏泉红光大队高彭湾有座山,因外形酷似一条细长的瓠子而得名瓠子山。整座山相对高度不过50米,山上树木稀少,在山的东头,红色琉璃瓦顶的墓位错落有致,这是一处私建墓地群。

  记者站在瓠子山东头山腰的马路上,看到百米范围内分布着数百座这种“高大上”的私墓,经大致清点,空墓至少有40多座。有的墓位上,用毛笔标上了姓氏,有“宋”“周”“万”等;还有的用水泥将三个墓位围在一起,形成一个家族墓。

  睡虎山私建墓地岔着卖

  3月24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柏泉办事处园林大队睡虎山盘山公路虎腰段东北角,看到数排“高大上”墓地从盘山公路向山脚延伸。在山脚附近,一个8平方米的家族墓有明显施工痕迹。沿盘山公路向西南方向行进,只见盘山公路的东南侧,私建墓地密密麻麻,最宽处达到20排,一眼望不到尽头。

  在盘山公路南段,记者问一位卖鲜花的婆婆:“这些琉璃瓦私墓,能不能对外卖?”“只要有钱,哪个都可以卖!”这位婆婆说,墓碑还可以定做,大理石、瓜米石等可自己决定。记者称“想看看”,婆婆将记者带至岔路尽头的一处民房,民房内的一名平头男子带着记者走进这片墓地,记者看到一些墓位上写着“石定”“李,2013.11.1”等,平头男子解释说,“定”就是定了,上面的日子是定购的日期。

  随后,平头男子带记者进入墓地腹地一个坡坎处,指着一个墓位说:“这个还没有卖,最低价2.88万元!”看到记者不满意,平头男子又带记者来到一个堰塘边,称这是他最近做的七座单墓,因位置较高非常敞亮,很快被人买走了六座。“都是哪里人购买的?”记者问,平头男子说:“许多汉口的人来购买,江岸的都有!”

  “外地人购买私墓,有没有保障?”记者问,“你放心,我就在这里住,这里有几千个墓!”平头男子镇定地说,目前这里只剩上十个墓位对外销售,旁边的鱼池也马上要扩建成墓地。

  数据

  睡虎山私建墓地达3000个左右

  3月24日下午,东西湖区民政局副局长黄新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于2013年12月调至区民政局,并分管殡葬及相关工作,近一年半的时间内,曾发现睡虎山环山公路东侧有几处私建墓地,均立马拍照取证并转交柏泉办事处理。

  该局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柏泉办事处民政办公室的《汇报》,内容为:2012年12月,发现园林大队睡虎山虎头处,有人私建公墓,办事处责成园林大队现场核查。经查实,在虎头环山公路西空闲地,建有18座毛坯墓群,4排墓穴,有的已装上琉璃瓦顶,办事处和园林大队现场认定为违法建设,并于当年12月31日全部进行了拆除。

  记者现场看到,在当年被拆的毛坯墓外20米范围内,还有两座呈“太师椅”形的豪华墓,其中一座安葬了一位老人,另一座还是空墓。不算周边的绿化,仅硬化的水泥地就占地二三十平方米。柏泉办事处民政办公室一位张姓科长闻讯赶至现场,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睡虎山环山公路下方,曾是三个村的安葬点,墓位确实均超过普通公墓的标准,2013年4月,办事处曾对其进行登记造册,目前共有一千多个墓位。

  据了解,这些“高大上”的墓地,每个成本在2000元左右,售价数万元,利润相当可观。那么,是谁在私建并出售这些墓地?东西湖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曾接到举报称,有一些社会人员参与其中。

  东西湖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郭正恩对记者说,2014年4月,区民政局曾对睡虎山的私建墓地做过统计,总数在3000个左右。而据附近村民介绍,近年来,睡虎山下私建的“高大上”墓位有增无减。

  声音

  执行政策不能手软

  记者了解到,东西湖区在东山、走马岭、辛安渡、新沟等四个偏远的办事处,都建造了公益性公墓。在东西湖柏泉地区,将规划建造一座区级公益性公墓。黄新胜表示,该区的公益性公墓将形成“一主四辅”格局。据介绍,东西湖区历史形成的私埋散墓共有1.8万座,这些墓将予封存,并将逐步搬迁至公益性公墓;对还未安葬的私建墓地,将不得安葬。

  黄新胜表示,私建墓地和私埋乱葬,不仅占用土地影响规划,且是违法行为,将督促柏泉街民政事务办公室加强管理。他提醒人们不要购买私建墓地,因为风险很大。

  私建“高大上”墓地,监管难在哪儿?郭正恩称,现行的《武汉市殡葬管理办法》中,对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条款中,仅有对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罚则,对私建墓地则没有相关罚则。

  不过,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国务院此前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里面明确指出: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墓穴占地面积超规定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冯桂林研究员认为,虽然各项规定三令五申,仍有人置如罔闻甚至顶风而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督办力度,执行政策不能手软,要将刚性的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