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就业水平提高,带动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
荆楚网消息(记者 赵莎莎)4月25日,记者从2016年一季度武汉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一季度,武汉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64元,比上年增长9.7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破万元,达到10728元,增长9.7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70元,增长9.85%。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
哪些因素影响了居民收入的提高?武汉市统计局副巡视员应小莉表示,首先是就业水平提高,带动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武汉市社会经济运行平稳,就业、创业人数增加。薪资方面,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等因素共同推动企业职工薪资待遇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提高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一季度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增发了生活补贴,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51元。
其次,鼓励投资创业,推动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个体私营、小微企业免税降费等措施,切实降低了经营者的成本,对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起到积极作用。武汉市房屋价格上涨,房屋租金上涨,带动财产性收入增长。农村方面,农村居民经营收益提升;加快土地流转确权、推进乡村集体资产经营,农村居民获得分红收益。
第三,社保标准提高,促进了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2015年武汉市128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上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发奖励工资;自2015年9月1日起,武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上调;新农保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的翘尾因素;武汉市开展精准扶贫,帮扶了一批城乡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