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汝可 通讯员韩红 田亮亮)昨日,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透露,目前,武汉正在制定“1+13”配套意见和方案,分别涉及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企领导人员分类管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等政策、措施。
报告中指出,市属国企业改革“1+13”配套实施意见和方案中,“1”即为《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7个方面提出21项改革任务,已于今年3月印发。
“13”即为13个专项实施意见和方案,包括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规范董事会和监事会监事、规范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鼓励和规范国企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等方面。已有1项印发,其余正在制定中。
今年,武汉市将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加快推进分红激励和员工持股试点。同时,计划与今年下半年,选择3到5家企业开展试点,推行外部董事制度、严格控制董事会与经理层交叉任职等措施,明年实现市出资企业监事会监事全覆盖。
武汉市还将选择2到3户企业,启动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试点,打破企业内外界限。比如,武汉市体发投公司已启动集团母公司面向国内外选聘1名副总经理。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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