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彭岚 通讯员林铮 苏振辉
在正式启动道路停车收费10天后,昨日起,武汉道路停车场公司对欠费车辆“贴单子”,敦促车主补缴停车费。
记者从停车场公司了解到,凡从正式运行期(即11月1日)起在泊位内停车未缴费、且欠费金额达50元(含)以上的车辆,停车场公司将通过张贴黄色欠费告知单的形式,通知车主缴费。车主可在“武汉停车”APP、微信公众号、“武汉停车”官网上补缴。如果对停车计费有异议,车主可拨打027-88221111专线,向停车场公司客服人员反映诉求。
停车场公司方面称,车主自收到欠费告知单后,应在15日内补缴欠费;逾期未完成欠费补缴的单位、个人,将通过登报方式公布机动车所有权人员名单,并录入社会征信系统,保留继续通过收违约金、法院起诉的权利进行追缴。
记者从计费后台了解到,有些车主其实已经通过手机支付过停车费,却仍然被列入未缴费行列,有点冤。这些车主大多是采取“后付费”方式,但他们以为是车辆停了离开以后才付费。正确的方式是:停车后就打开手机操作APP(或微信公众号),输入自家车辆停车的泊位编码,选择“后付费”再离开。车辆离开时再点击“后付费”,这才完成了整个缴费程序。也就是说,停车选择“后付费”方式,需要在停车时和离开时点击两次“后付费”。
还有的车主欠费,或是因为自动付费时钱包余额不足;选择“预买时付费”,但买了一个小时却停了两个小时,出现超时泊车等。因此,用过手机支付的车主还是看看自己手机注册账户里是否存在这些情况,及时查漏补缺。
据统计,昨日有近百辆欠费车被贴上了催缴的黄单子,其中绝大部分是没有任何缴费记录的车辆,即车主泊车后,没有任何泊车缴费操作即离开,在道路停车巡查员巡查时,对这类车辆拍照取证,将车牌号(车主)的欠费信息录入系统。这类欠费信息登记于车牌号(车主)名下。
(作者: 编辑:高梦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