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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立新规杜绝“拉链路” 新扩改道路5年不准开挖

发布时间:2016-12-20 07:39:47来源:SRC-419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张军 通讯员胡琼之

  武汉市民曾经吐槽一些地段道路频繁开挖。昨日,武汉市质监局发布《武汉市市政管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规”),将治理这一顽症。新规明确规定,新改扩建市政道路工程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开挖,这比2012年规定大修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又进了一步。

  地下管廊提上日程

  最宽处可驾车检验

  随着城市发展,武汉中心城区和部分新城区道路的地下已经难以平铺各种管道,地下管廊建设早已列上议事日程。昨日,新规对地下管廊建设明确了规范标准。

  综合管廊寿命100年

  新规要求,综合管廊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

  下列情况下,将考虑建设地下管廊:交通流量大或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配合地铁、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工程建设地段;高强度集中开发区域、重要的公共空间;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或架空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或管线复杂的道路交叉口;不宜开挖路面的地段。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综合管廊工程抗震设防类为重点设防类。

  最宽处过车没问题

  新规要求,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高不小于2.4米,净宽可满足管道、配件及设备运输的要求,如在综合管廊内两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小于1米;单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净宽不小于0.9米。配备检修车的综合管廊检修通道宽度不小于2.2米。

  每舱室均设逃生口

  新规对综合地下管廊的每个舱室,均设置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排风口、管道分支口等标准,要求各类口部根据功能要求进行整合,并与地面道路景观协调。

  对逃生口的间距设置预设了5种情形。如铺设电力电缆、天然气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均不宜大于200米;铺设热力管道以及其他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均不宜大于400米。不过,当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100米。

  逃生口尺寸不应小于1米见方,当逃生口为圆形时,内径不应小于1米。

  【设计】

  地上地下同规划五年内不准开挖

  【现状】通过几年治理,“拉链路”的现象有所减少。但有市民反映,市内支线连通道仍有随意开挖的现象。

  【新规】新改扩建市政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信息及综合管廊等管道,应当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立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移交竣工档案。

  市政管道设计年限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管道敷设在市政道路车行道下时,管道设计年限还应与道路设计年限相适应。新改扩建市政道路工程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开挖。

  【埋管】

  水管不少于两条确保维修不停水

  【现状】近期,汉口后湖一带频频因道路施工或车辆重轧导致供水管破裂,部分小区居民家里因此停水。

  【新规】输水管道不宜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事故时,另一条管道的给水量不应小于正常给水量的70%。

  埋地输配水干管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50年,对给水管道设立红线保护。沿线管道外壁两侧1米的范围内为安全保护范围,设立警示标识。在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埋设线杆、种植深根树木、堆放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的物质,或者从事其他损坏给水管道或者危害给水管道安全的活动。

  【水质】

  供水管一年一洗杜绝龙头流黄水

  【现状】居民发现因管道修复施工,或长时间未用水,再打开水龙头会看到浑浊的水流出。

  【新规】应对在线运行的供水管道进行定期冲洗,冲洗周期宜为一年。用户支管可在更换水表周期内冲洗。干管冲洗流速宜大于1.2米/秒,当管道水质浊度小于1NTU(重要水质指标,生活饮用水的浑浊度不得超过5度)时方可结束冲洗。

  【排涝】

  内涝易发的地区可设置调蓄隧道

  【现状】今年六七月间,武汉部分城区内涝与河湖涨水并发,导致多处积水无法排涝。

  【新规】在内涝易发、人口密集、地下管道复杂、现有雨水系统改造难度较高的地区,可设置人工蓄水池或调蓄隧道系统,用于削减峰值流量、控制降雨初期的雨水污染或控制合流溢流污染。

  【防偷]

  消火栓装表计量救命水不准乱接

  【现状】江城街头,接消火栓用水洗车、洗衣的现象颇多,还有洒水车不接绿化水栓,偏接消火栓。

  【新规】给水管道中绿化、市政道路喷洒等用水应装表计量,消火栓用水宜装表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