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熊斌 熊恺)从武汉到安徽省安庆市,历经39个小时,面对村民两次拦车百般刁难,黄陂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终于将一起执行案件中的大型挖掘机运输到汉。昨悉,执行到位的这台挖掘机将进行评估,用于给申请执行人抵债。
2011年8月,洪湖市一村民王彬在湖北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购买一台价值60多万元的挖掘机,合同约定,王彬支付车款的15%,剩下85%的尾款,向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王彬每月向山重公司支付本息,如不按期支付,山重公司就把挖掘机退还给山推公司,由山推公司向山重公司支付剩余款项。
2014年5月开始,王彬不再给山重公司付本息,山推公司垫付了近26万元。山推公司联系不到王彬,想收回挖掘机却不知道挖掘机在何处。山推公司向黄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王彬。今年5月,黄陂区法院判决,王彬支付山推公司垫付的近26万元本金和利息。
山推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挖掘机上的定位系统被拆除,王彬也失联。执行法官调查得知,挖掘机被王彬的合伙人张某带到安徽安庆市宿松县,当时挖掘机躺在宿松县的一个湖泊里。
得知挖掘机的位置后,11月15日早上,2名执行法官带着5名装卸工,开着武汉最大的一台吊车和一台平板车赶往宿松县。在当地法院协助下,执行法官决定让随行的装卸工拆掉挖掘机,一部分一部分吊上来。
执行法官和装卸工泡在水里,干了一夜。次日早上,挖掘机拆卸完毕,他们将零件吊上了平板车。但还没上高速公路,车子两次被人拦下。执行法官跟当地法院求助,让他们把张某带到法院去谈。
张某提出挖掘机的底盘是自己的,必须把底盘卸下来。经斡旋谈判,直到晚上6点,执行法官协商,山推公司拿出1.2万元给张某,买下底盘。当晚快12点,执行法官才带着挖掘机回到武汉。
(作者: 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