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武汉新闻

武汉市公立医院改革后 医药价格如何调整

发布时间:2016-12-30 09:49:53来源:SRC-389

湖北日报讯 记者 李卫中 通讯员 陈莉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核心。昨日,武汉市卫计委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新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情况。

为何进行价格调整

武汉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2006年制定。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成本不断增加。但诊疗、护理、手术等价格偏低,严重背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另一方面,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偏高,导致医疗机构通过检查检验、药品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等弥补医疗服务亏损,医疗服务行为逐步扭曲。

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实质是补偿机制的改革,其目的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取消药品加成,提升医疗服务价格,不足部分由政府投入解决。

医疗服务价格如何调整

调整现行医疗服务项目,将药品加成收入的80%平移到医疗服务项目,通过医护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即医院药品的进货价格,就是对病人的收费价格。同时,下调832项大型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包括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超)等在内,总体费用将下降10-15%。

提升医护人员技术性劳务服务项目价格,包括诊疗费、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

以三级医院为例,主任医师诊查费由8元升至20元,一级护理费每天8元升至20元,肌肉注射每次2元升至3元,大抢救每天160元升至200元,手法牵引复位术每次150元升至200元。

但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床位费、影响整体补偿水平的专科检查治疗项目,涉及特殊群体的治疗项目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价格暂不调整。

价格调整对患者有何影响

改革前后医疗费用总体基本持平,个人就医费用依据情况不同有升有降。

具体而言,住院病人和门诊普诊病人医疗费用略有下降。其中,门诊普诊患者,比专家门诊患者费用下降更多。门诊重症病人如高血压、恶性肿瘤、糖尿病、支架植入术后、肾透析等患者就医费用明显下降。但手术费用上升,行心脏介入、腰椎间盘突出、剖宫产、白内障等手术的患者费用略有上升。

以三级医院就诊为例,到门诊开药或输液治疗的患者费用会下降,单纯做检查的患者费用将会明显下降,但单纯做理疗的患者费用将会增加。

控制医疗费用有何措施

部分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幅较快,主要体现在药品收入占比较大、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医用耗材的收入占比增加较快、不合理就医等导致医疗服务总量增加。

未来,武汉将通过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百元医疗收入药品、耗材占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比例”等措施,遏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推行医院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控制检验检查费用。

此外,改革药品和耗材采购方式,通过网上招标和“两票制”(药品生产至临床只开两次发票)等方式,挤出药价、耗材虚高“水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利用医保政策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