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朱汉桥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其精神实质,对于进一步明确农垦改革发展方向,推动农垦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在我省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实现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垦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全会同时要求,“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垦作为农业国家队,是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调控和稳定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引领示范带动辐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农垦具有土地资源、规模经营、组织化程度、人才技术、物质装备等方面优势,较好地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了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新的形势下,农垦要继续保持示范带动作用,必须着眼于抓好农村想做做不了、农民想干干不成的事情,不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不与地方争权争利,实行差异定位,错位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选择种业集群发展作为突破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依托湖北农垦联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资源、资产、资金为纽带,对分散在各农场的种子企业进行优化整合,建立形成“种子集团公司+农场种业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推动农垦种业大融合、大发展。在此基础上,继续把产业集群发展推向粮食加工、水产养殖、农用生产资料统购统销等产业领域,推动农垦农业生产经营逐步走上规模化、集约化、集群化、主体多元化的发展道路。
创新对外开发机制,推进农业走出去战略实施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目前,农垦的农业援外和对外经济交流工作快步推进,成效明显。现已组织16家国有农场和农业企业,在亚、欧、非、澳四大洲10个国家,实施了5个援外、9个对外合作开发、2个科技交流实验项目,总体投资规模超过8亿元,产业达12种,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在我省农业对外开放工作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新的要求,要进一步履行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交给的援外工作和对外经济交流合作的职责,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不断拓宽农业海外发展空间,强力推进农业走出去战略。具体说,做到强化“四个统一”(即:统一谋划布局、发展平台、实施管理、协调服务)、打造“三个平台”(市场操作、信息服务、营销合作平台)、搞好“三个服务”(政策、融资、协调服务),着力增强“走出去”整体竞争实力,提高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水平。今年,将完成编制《湖北农业“走出去”战略规划》,完善“走出去”发展平台,发挥“走出去”企业联盟作用。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改革和工作力度,引领更多的国有农场和农业企业参与“走出去”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再造一个新农垦的目标,利用海外土地资源240万亩。
破解发展难题,推进农垦社会事业科学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根据这一要求,要抢抓国务院将湖北农垦纳入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垦区的历史机遇,按照“生活服务社会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管理属地化、生产经营市场化”的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改革总体思路,抓紧推动这项改革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用足用好国家投入的近6亿元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农场医疗卫生、退休教师、社区管理等上轮改革遗留的突出问题,让一切桎梏农场发展活力的消极因素全面消除,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国有农场享有更多的公共服务资源,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职工群众。
(作者系省农垦局局长、党组书记)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