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王馨、通讯员漆青梦、实习生章元元)7月28日,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强调,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对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走在前列。
敬大力指出,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方面,要继续狠抓各项综合配套措施落实:一要坚持检察一体化,二要健全司法责任体系,三要健全完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和基本办案组织;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方面,要坚持员额制不动摇,按照工作规律配置人力资源,严格选任条件和程序,抓紧做好首次计入员额检察官的确定、提请任命、培训等工作;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及财物统一管理体制;在健全检察职业保障方面,要按照重点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的思路建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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