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约谈各方代表对专车管理办法提意见
“8年报废”引来吐槽声最多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朱泽 通讯员潘庆芳高斌)昨日,省交通厅约请各市州客管部门、平台公司、出租车公司、专家学者及司机代表等,就日前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专车新政中,对平台公司和车主的权责定位不明晰、私家车8年强制报废等,成为与会代表关注的焦点。
车主个人办证有隐患
交通部10月10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拟从事网络约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即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
对此,武汉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若由车辆所有者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那么车辆运营过程中发生纠纷或重大事故时,划分责任时势必会把平台公司牵扯进来,结果是双方相互推脱,监管部门压力很大。对此,宜昌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像滴滴、优步等平台公司自身并无车辆,无法申办交通运输许可,车主个人申办许可后,平台公司会把问题和投诉撇得一干二净。
8年强制报废引争议
专车新政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私家车做专车需变更为营运车辆属性,面临8年强制报废。
对此,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私家车与传统的出租车有区别,不是24小时不间断运营,车况也较出租车好,若一刀切8年强制报废,势必会挫伤司机积极性。神州专车武汉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专车每天行驶的公里数肯定比出租车少,车辆保养也不一样,8年强制报废并不合理,建议相关部门区别对待。
老式计价方式惹吐槽
专车新政规定,从事网络约租车的车辆需使用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计价器,这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吐槽。
武汉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专车使用APP计价,乘客根据结果在线支付,透明便捷。若强制其安装计价器,因两种方式计算方法不同,价格势必也会不同,必然会引起司机和乘客纠纷,这一做法违背了互联网时代的潮流,也制约了专车的灵活性。
省交通厅表示,将归纳整理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呈报交通运输部。
(作者: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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