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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强调:问责追责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

发布时间:2015-12-22 05:37:17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李明鹏)昨日,省纪委指出,此次曝光的一批典型问题,其共同特点是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反映出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对这些问题的严肃问责,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省纪委指出,要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的各对象单位要及时、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其他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省纪委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从严强化问责追责。今后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要求只能提高、不能降低,规范权力运行的尺度只能收紧、不能放松,问责追责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要把经济责任问责追责和“两个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实行“一案双查”,增强问责实效,倒逼责任落实。

     省纪委强调,要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尽责,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清廉为官、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