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琼瑶、通讯员田育新)昨日从省水产局获悉,新禁渔期制度实施1个月以来,全省共查获违禁捕捞渔船112艘,取缔违禁渔具1609部,没收非法渔获物5405.95公斤,刑事处罚23人,罚款1.26万元,有效震慑了不法份子的嚣张气焰。
根据农业部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新的禁渔期制度,禁渔范围覆盖了长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禁渔时间从往年的3个月延长至4个月。
禁渔首月,全省大力开展禁渔执法工作,查处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3月6日,武汉市渔政部门在青山水域现场抓获电鱼人员2名,破获禁渔期首起电鱼案件;3月22日,赤壁市渔政执法人员与水上公安在联合巡库检查中,在陆水湖水域将正在进行非法电打鱼的徐某和徐某淼两人当场抓获,目前已移交公安机关;3月24日,孝感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非法捕捞农民12人,将收缴的4吨蚬子全部现场放生。
下一步,全省渔政执法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还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及时举报,渔政执法部门将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作者: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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