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岩、通讯员胡志喜、王磊)昨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与省地方税务局联手打造“以用完税,以税促用”的资源税联合征管机制,今年上半年落实合作机制试点,下半年实现资源税合作征管机制全面落实。
去年,省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我省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要比示范省创建批复时提高3至5个百分点。省国土厅和省地税局日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资源税联合征管,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合作机制的方案》,探索“以用定税、以税促用”(用:矿产资源全面节约与高效利用)管理创新,实行资源税征管与矿产资源储量消耗、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挂钩。
此次双方合作领域包括开展信息共享、加强联合执法、实施矿产资源“量价双控”。近期合作重点,一是建设矿产资源申税信息联网平台,二是建立主要矿产品量价双控监测合作,三是实施资源税税收优惠企业名单公示制度。
(作者: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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