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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及以南重要水域3月1日起首次统一禁渔

发布时间:2017-03-02 18:37:26来源:SR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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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同步执法和和增殖放流 记者周三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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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增殖放流中华鲟 记者周三春 摄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记者周三春、通讯员王勇、成专)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3月2日,农业部在湖北省武汉市组织开展禁渔期大型同步执法行动。经过禁渔期制度进一步调整,今年我国长江流域及以南重要水域从3月1日起首次统一禁渔。

  具体要求为,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长江流域及以南包括长江、淮河、珠江、闽江和海南省内陆水域等重要流域水域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制度正式实施。

  据了解,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于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2015年经过调整完善,延长了禁渔期、扩大了禁渔范围。今年2月农业部发布通告,对现行珠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同时对闽江、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管理作出相应规定。至此,2017年我国历史上长江流域及以南重要流域水域首次实行统一的禁渔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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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的其它鱼类 记者周三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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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的中华鲟幼苗 记者周三春 摄

  农业部门表示,禁渔期制度实施以来,在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社会影响力、助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此次禁渔期制度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推动渔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湖北省水产局副局长张汉中表示,禁渔期湖北将在同步执法的基础上,细化扩大汉江等流域的禁渔范围。全省渔政部门将与公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联合巡查。湖北将进一步加大禁渔执法和保护渔业资源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增殖放流行为。今年湖北在禁渔期计划将增殖放流鱼苗13亿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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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现场 记者周三春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