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麟、通讯员张家安)日前,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重新审定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范选择性服务收费和殡仪馆内丧葬用品价格,取消或降低部分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18日至19日,省内各地已迎来第一个清明祭扫小高峰。通知强调,各地殡葬服务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今年,省民政厅在确定7个全国清明节观察点的基础上,首次将全省所有经营性公墓作为省级清明节观察点。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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