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曾莉、通讯员聂国桥)12月11日,我省出台《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点行业领域和部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2018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较大事故同比下降、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实施意见》明确,突出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道路和水上交通、建设施工、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旅游、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集中打击安全生产非法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重点打击非法行为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等5种行为;重点整治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及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18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公开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信箱等途径,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要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打非治违不留后患、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取缔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整治不力、非法违法现象屡打不绝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作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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