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 张尼)8月1日,伴随着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反馈督察情况,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已全部出炉。截至今年6月底,该批次中央环保督察的7个省份共问责4600余人,此外还开出了超3.6亿元的巨额“环保罚单”,多地因为在污染治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遭点名。
7地问责人数超4600 “环保罚单”超3.6亿元
今年4月24日至28日,第三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7省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督察。
根据此次反馈情况,截至2017年6月底,督察组在7地交办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此外,7地总共开出了超过3.6亿元的“环保罚单”。
在该批次中央环保督察中,湖南省被问责人数最多。截至6月底,该省共立案侦查133起,拘留174人;约谈1382人,问责1359人。
山西开出的“环保罚单”数额在7省份中最高,截至6月底达到7179.7万元。同时该省还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这些地方“假装治污”被点名
反馈显示,多地出现了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有地方政府在治污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被督察组点名。
例如,在湖南湘潭市,湘潭碱业公司是当地龙头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为让企业通过环保备案,湘潭及湘乡两级政府于2016年12月分别出具备案申报文件,均写明“通过多年在线监控运行及各级环境保护监测站监督性监测表明,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弄虚作假。
天津的滨海新区、武清区则出现治污“走捷径”现象。上述地区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大气环境保障方案,在监测站周边区域采取控制交通流量、增加水洗保洁次数等功利性措施。
另外,反馈中还称,天津宁河区落实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敷衍塞责,为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仅采取杂物堵塞排污口、设立挡水墙等临时性措施,管网建设等治本工程严重滞后。
天津静海区水务局为应付环境保护督察,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影响十分恶劣。
在辽宁,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露天矿坑,被中金黄金辽宁排山楼金矿作为选金尾矿填埋场,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该保护区管理局不仅没有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反而以书面形式提供排山楼金矿矿区不在保护区范围的证明,明显弄虚作假。
大气污染治理不力
——天津今年一季度PM2.5浓度同比上升近3成
在前两批中央环保督察中,大气污染防治不力问题一直是不少地方的通病,此次反馈情况也不例外。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天津市反馈督察情况时就指出,该市2016年二氧化氮浓度大幅上升,2017年一季度PM2.5浓度同比上升27.5%,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此外,天津市钢铁围城、园区围城等问题长期没有改观,减煤控煤工作落实不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及船舶污染防控力度仍需加强。
在污染防治方面,天津市被指出“抓大气污染防治时紧时松,导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程度时好时差,甚至个别时期还出现污染反弹。”
山西的大气污染问题同样被点名批评。督察组的反馈称,该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升高7.1%、11.2%;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
而安徽被指皖北地区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其中宿州、亳州两市空气质量恶化尤为突出。
反馈显示,2016年,宿州市PM10浓度较2015年不降反升,细颗粒物浓度全省最高;亳州市2017年1~5月PM10浓度同比上升44.2%,升幅全省最高。
渗滤液污染问题普遍
——有地区将垃圾渗滤液通过沟渠直排
渗滤液污染是该批次督察中发现的另一个普遍问题。反馈称,不少地区未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有效处置,造成巨大环境隐患。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反馈督察情况指出,该省全省县级及以上地区53个垃圾填埋场中,8个未建设渗滤液处置设施,16个渗滤液超标排放。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堆存污泥,堆存量达51.8万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该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未作防渗,实为渗坑,环境隐患突出。
三明市尤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现场监测,排放的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684毫克/升。
安徽蚌埠市怀远县被指长期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水塘堆存生活垃圾,垃圾渗滤液通过沟渠直排环境,督察采样监测发现,渗滤液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高达4340毫克/升和580毫克/升,污染十分突出。
贵州铜仁市全市25座历史遗留汞渣库仅7座建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2016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8个汞污染治理项目,至今无一个动工建设。
天津在此次督察过程中则被指出,“静海、武清等区渗坑污染问题突出,整治工作推进缓慢,甚至出现反弹。”(完)
(作者: 编辑:沈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