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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试点以房养老商业保险 60岁以上老人可投保

发布时间:2014-06-24 08:28:06来源:SRC-389

  湖北日报讯 (记者林建伟、王哲)昨从中国保监会网站获悉,7月1日起,武汉市将开展“以房养老”商业保险试点。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可按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

  本次试点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60岁以上、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均可投保。试点自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前者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后者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与一般保险犹豫期10至15天不同,以房养老保险投保人在签订合同后30日以内,如反悔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中国保监会还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完善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相关的养老服务链条,如针对不同年龄和需求的客户推出医疗、保险、健康管理、金融理财等服务”。

  目前幸福、平安、新华、泰康、合众等保险公司均递交试点方案。记者昨日致电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和合众人寿湖北分公司,两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尚没有收到总公司关于开展以房养老产品的通知,产品具体条款也不清楚。

  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试点城市的选择主要考虑其房地产市场容量较大、老龄化步伐快等因素。他表示,开展试点有利于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提升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